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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规定的公告
2026-05-15 通知公告


全体毕业生及相关教职员工:

  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,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,确保就业数据真实、准确,现将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规定公告如下:

一、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

保障毕业生自主择业权,禁止学校、用人单位或任何第三方通过威胁、诱导、强制等手段迫使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。

二、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

学校不得将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发放作为毕业生签约的条件,确保学生能正常获取学历证明,避免因未签约而影响毕业。

三、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

禁止以档案托管、户口迁移等理由,诱导毕业生签订与实际就业情况不符的虚假协议,杜绝“被就业”现象。

四、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

明确区分实习、见习与正式就业,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不能替代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作为就业统计依据,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。


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,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。

联系地址: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七里坪

联系人:范湘娟,尹陆军,阮鹏,彭鹏

服务热线:0739-5431791

办公地点: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二办公楼三楼

违反教育部“四不准”和"三不得"投诉电话:0739-5432591543179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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